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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区经适房选房结束 298户选了实物房源嘉兴经济

※发布时间:2013-12-25 21:12:2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报讯昨天下午,2013年市区经济适用房选房结束,参加选房的764户申购人中,有298户选择了实物房源,424户选择了货币补贴,42户放弃选房。

  42户放弃选房

  市区经济适用房从本月3日开始选房,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安排65户。

  据了解,本年度经适房符合条件的申购人有782户,但电脑摇号当天有18户申购人未到现场,视作弃权,因此实际为764户。

  本次可供选择的实物房源有313套,其中现房87套,包括庆丰苑24套、湘都公寓50套、新月公寓6套、许安公寓7套;期房226套,包括庆丰苑12套、禾源新都(白云桥家园)114套、秀洲区高照街道经适房小区100套。货币补贴名额为471个。

  记者昨天下午在选房现场看到,除了高照街道经适房小区剩下15套房源外,其他小区都已经全部被选完。

  昨天下午4点20分,最后一名选房人朱女士来到选房现场进行选房。“实物房源只剩下高照的了,剩下的楼层也不是很好,还是选货币补贴吧!”朱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现在居住在三水湾,而最后实物房源只剩下了高照街道经适房小区,并且基本上都是底楼或者顶楼,因此选择了货币补贴。

  记者了解到,此次经适房选房,有298户选择了实物房源,424户选择了货币补贴,有42户申购人因对房源不满意等原因而放弃选房。

  这42户参加了摇号但没有参加选房的申购人,按一年内(不包括当年)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房。

  接下来要办的手续

  先了解一下

  据了解,选房程序结束后,申购人接下来要根据办理经适房实物购房或货币补贴的相关手续。在领取准购证或货币补贴证后,若出于某些个人原因放弃的,两年内(不包括当年)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房。

  选择经适房实物购房的,领取准购证后只需等待经适房开发商电话通知签订购房合同。

  市住房保障局住房保障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每年都会出现因为申购人变更电话号码而导致的联系不到申购人的情况,因此请申购人最好不要更换原来登记的电话号码,或者在准购证上通知的有效期内主动联系住房保障局工作人员,并且妥善保存准购证。

  选择货币补贴的,由于货币补贴实行先购后补、不购不补的政策,所以申请户领取货币补贴证后,须在一年内购房,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44平方米、不得小于36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8平方米,否则不能申领货币补贴。

  另外,选择货币补贴的申请户所购住房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出示货币补贴证,由权属登记部在房屋所有权证上加注“经适房”标记。办理好住房权属登记后,申请户应凭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货币补贴证、房屋所有权证、契证等前往市住房委员会领取货币补贴。

  申请家庭在领取准购证、货币补贴证后放弃购房,需将准购证或货币补贴证返还市房委办办理核销手续,取消该批次购房资格,以后需要申请的必须重新申领准购证。如申请家庭不返还准购证或货币补贴证,将不能参加以后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