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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嘉兴市实施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嘉兴经济

※发布时间:2014-10-27 20:24:3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报讯 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从本月起,《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在我市全面实施。这标志着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纳税申报等,都将享受全国统一规范的标准化服务,而相应的办税效率有望大大提速。

  规范一目了然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规范》基本涵盖了纳税人经营中的各类涉税事项。其中,九大类规范分别为税务登记规范、税务认定规范、办理规范、申报纳税规范、优惠办理规范、证明办理规范、宣传咨询规范、权益规范、文明服务规范。同时,每一大类又细分为若干服务事项,十分具体,操作性强,让纳税人办税一目了然。

  据悉,在《规范》实行之前,由于地域关系,各地的纳税服务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一次,纳税服务将从各地标准不一的‘战国时代’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时代,纳税人将享受全国统一的标准化服务。”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领用开具、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更便利了。同时,当场办结的即办事项大幅增加。

  大幅减轻办税负担

  《规范》的实施大幅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据统计,现在,纳税人报送资料减少39%以上,办税环节减少62%,纳税人到国税机关办税次数减少47%,即办事项率达到73%,办税时间户均缩减34%。

  听到《规范》出台的消息后,嘉兴市纳税人都十分关注。韩泰轮胎有限公司财务科负责人陈海祥说:“相信有了这样的标准化服务,办税标准会更加规范,对我们企业来说,办理业务将更加方便,大家可以把更多精力投入生产中。”

  《规范》出台后,我市国税部积极行动,确保纳税服务规范工作惠及所有纳税人。各办税大厅的工作人员早已着手清理现行纳税服务制度文件,凡是与规范不一致的,都将在月底前废止或进行修订、完善。

  此外,为了着力规范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还将不断升级完善。今年10月起实施的《规范》1.0版本将在试行过程中不断完善;从2015年1月1日起《规范》将试行2.0版本;2016年年底前形成3.0版本;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随着《规范》版本的不断升级,纳税人将得到更多便利,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的纳税服务新模式逐渐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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