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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旅游关于印发嘉兴市旅游局加政审批层级一体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3 13:34:0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关于印发嘉兴市旅游局加政审批

  层级一体化事中事后监管的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委),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港区服务业发展局,局各处室(单位):

  现将《嘉兴市旅游局加政审批层级一体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试行)》下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嘉兴市旅游局加政审批层级一体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

  嘉兴市旅游局关于加政审批层级一体化

  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旅业监管,完善旅政审批制度,推动旅业监管工作由事前审批更多地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嘉兴市加政审批层级一体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全市旅行社、导游员(领队)实施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工,依法查处旅游违法行为。

  二、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向,努力构建与简政放权要求相适应的监管机制,围绕“审批便捷、监管高效、服务优质”的总体目标,明确各职能处室的监管职责,完政审批体系、后续监管制度的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体系,加强部协同、信息共享,切实履行好本部监督管理职责,防止监管缺位和失位,推进市场监管由事前审批更多地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三、监管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制定有关监管目录和具体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确保依法监管、规范监管、有效监管。

  公开原则。提高行政监管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将监管内容、监管程序、监管方式、监管结果等相关信息对外公开,切实将监管工作纳入的监督之下。

  责任明晰原则。认真梳理行政职权,公布清单,明确各处室监管责任,既要防止监管缺位,又要防止监管错位和越位,全面履行监管职能。

  协同监管原则。根据工作性质和业务范围,加强处室之间的协同配合、信息互通,形成监管范围全覆盖,监管责任无盲区。

  四、监管任务

  市局重点监督管理事项如下:

  旅行社设立许可及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导游证的核发及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领队证的核发及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旅游安全监督检查;

  旅游服务质量金交纳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的监督管理

  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资质审核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依据职能分工,以上任务由行业管理处和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具体负责。

  四、监管方法

  (一)加强对审批(核)事项实施动态管理

  一是对省旅游局下放的审批(核)事项实施情况进行局内每季一次定期监督评估,评估结果向省局报告。二是监督市旅游局下放到县一级旅游局的审批(核)事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分析和评价实施绩效和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地每月市旅游局下放事项的审批情况,市旅游局每半年进行一次实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督促限期整改,对到期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收回审批(核)权。各地要创新行政审批(核)方式,规范行政审批(核)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核)流程,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核)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市局着重从以下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和监督。

  依法行政方面:审批依据是否充分,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要求办理,审批内容是否存在擅自增加、扩大、超越审批(核)事项数量和权限等情况。

  资料完整性方面:审批(核)资料、档案数据是否完整、准确,是否按照要求做到属地生成,表式审批全程通用,是否按时报备审批材料等。

  效率提高方面:是否在审批(核)中简化、优化审批环节,审批(核)时间平均缩短,效率提高多少等。

  其他方面:是否明确承接、下放、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清单是否清晰、公开、合理,下放事项的办理流程是否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告,是否做好审批(核)事项调整下放宣传工作,人员是否经过业务培训,是否推出即时办理事项等。

  (二)面强化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的种类:一般分为五种:

  ()各级旅游依据年度执法计划对企业进行的监督检查。

  ()对发生违法行为的企业及有安全事故企业需要整治的监督检查。

  ()上级和部或者本级统一布置的大排查、大整治。

  ()被举报企业的专检查。

  ()巡回执法检查。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依法许可情况:依法取得有关旅政许可的情况,查处无资质或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的违法行为。

  ()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的情况:查处旅游企业以不合理低价,从事旅游经营活动行为;查处或者变相旅游购物,通过合同外加点收费等欺客宰客行为;查处以“、解签”等为名,游客的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使用旅游的性和规范性情况,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3.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采取“二直”的方式(二直:是指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检查方式),随机抽查。

  县(市、区)局对市局委托许可的企业的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向市局报备。

  七、跨部协同机制

  市局与县(市、区)局的协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市县协同、共同推进”的原则,市局职能处室要加强对县(市、区)局业务处室的业务指导,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按季通报事中事后监管信息,针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正常推进;市局要与县(市、区)旅游加强联动,建立联合办案、督导办案等机制,形成监管范围全覆盖,无责任盲区,上下联动的监管格局。

  职能处室与稽查部的协同。职能处室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企业有违法经营活动的,应及时通报市局稽查部旅游监察大队),并协助、配合稽查部对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职能处室与工商部的协同。职能处室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无证、无照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重新办理登记手续,而继续从事经营活动行为的,应及时告知工商行政管理,由工商行政管理予以立案查处。

  八、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部要高度重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方案,落实保障措施,做到分工明确、协调有序,并及时研究、解决监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质量安全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高效有序、稳步持续推进。

  依法查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市旅游局举报旅游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市旅游局接到举报,应当按及时认真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按关给予励。

  落实简政放权。依据市行政审批制度一体化方案,最大限度压减行政审批事项,制定放权事项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和建立放权审批事项的定期评估抽查制度和纠错制度,进一步加大放权事项监督力度。完政审批标准程序,在全市范围做到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要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和审批收费“六统一”,努力打造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审批规范高效、办事廉洁的行政审批机关。

  提高监管水平。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流程,严格履行承诺,推行网上审批,接受和电子监察监督,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和行政审批效率。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区分责任,落实到人,惩分明;加强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共享,落实监管制度、规范监管行为,加大执度、惩治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全市旅业监管水平。

  各县(市、区)局要根据《嘉兴市关于进一步加政审批层级一体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办法》,分别制定本地区《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细则》,细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确保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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