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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旅游嘉兴市旅游景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1-20 14:52:0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嘉兴市旅游景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夏宝龙调研旅游工作的重要讲话及《浙江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旅游景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化“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中心工作,切实解决部分旅游景区内外“脏、乱、差”现象,加快推进旅游景区转型提升发展,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景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从月日至月日,用天时间,全面开展旅游景区大整治,通过对景区(含省级度假区)周边村镇、主要旅游通道沿途两侧和出入口及景区内部违法建筑、污水河、臭水河、垃圾、厕所、建筑景观风貌等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基本消灭景区内外“脏、乱、差”现象,建立完善景区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着力营造优、服务一流的旅游,使全市旅游景区形象品位、生态得到明显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贯彻落实夏宝龙调研旅游时的重要讲话。

  围绕省委夏宝龙月日调研浙江旅游时的重要讲话,各地区与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切实推动我市旅游发展。要针对当前景区建设层次不高、旅游亟需整治、旅游管理不够到位、旅游服务有待提高等问题和不足,下大力以创新增强旅游业发展动力,优化旅游发展软硬,提升旅游产品品质和内涵,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真正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要通过狠抓重大项目落地、提高旅游景区建设品质、加强旅游综合管理、形成一流服务水准等,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合力推动全市旅游业迈上新台阶,为建设丽嘉兴、创造生活做出积极贡献。

  (二)整治重点

  、景区外部

  通景公。按照“洁化、绿化、化”的要求,对损坏的面、道边坡、安全设施进行及时整修更换,提高道通行能力,确保道畅通。加大对通景公沿线两侧、重要节点的整治力度,清理整治可视范围内的取土等,营造良好自然景观,规范设置公沿线交通标识标牌,规范广告牌,做到沿线无垃圾及“白色污染”,无乱搭乱建、乱披乱挂、乱堆乱放等现象。

  停场。场地平整,无破损、垃圾、积水等情况,标识标线醒目、规范,卫生保洁正常,植被绿化良好。对于违法占用的停场,符合相关规划的,要及时补办手续。

  景区周边村镇。加强景区出入口的整治,做到可视范围内建筑物风格与景观相协调,卫生整洁。全面清理村镇户外广告和店面招牌,拆除违规、超期以及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加大周边违法建筑物拆除力度,对与整体不协调建筑的外立面进行。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历史存量违法建设逐步减少。杜绝无证摆摊、黑、黑导等情况,落实村镇内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前“脏、乱、差”三包整治责任,确保周边整洁、有序。

  、景区内部

  ()卫生。建立严格的旅游景区卫生保洁制度,确保景区面、水面、墙面整洁干净,景区内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丢、乱刻、乱画、乱吐等“八乱”现象。垃圾箱布局合理,分类设置,外观整洁。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理。

  ()景区厕所。加快旅游厕所提升工作,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制度,做到整洁干净、布局合理、标识醒目、设备齐全、功能完善。

  ()景区绿化。开展景区内山体植被覆绿工作,对水域、道及公共场所周边进行绿化。

  ()景区水。加大景区湖面、河道等水域卫生整治力度,落实“河长制”,及时清淤和打捞水面漂浮物,全面消除垃圾河;做好污染源头控制,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加强污水集中处理,严禁违规排污;水工程安全,好水资源,清除侵占水域、水库和河道等水利工程现象,确保防洪安全,全面提升景区水质量。

  ()经营。景区内所有的经营单位建筑外观、色彩与景区相协调,无破损脱落,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现象。杜绝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及包装材料,防止产生白色污染,严格控制油烟、噪音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居民投诉。

  ()标识系统。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安全警示牌等标识系统设置合理、图形规范、良好,无脱落、无破损、无腐蚀。

  ()景区内村庄。村容村貌整洁,卫生设施良好,庭院绿化观,无乱搭乱建,逐步做到管线不乱拉、东西不乱挂、工具不乱放、垃圾不乱丢、辆不乱停。

  (三)全面深化旅游景区满意度测评机制

  更加注重旅游市场监管,更加注重景区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更加注重游客满意度提高,进一步增强嘉兴旅游的吸引力和誉度,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旅游需求作为首要目标,把广大游客权益作为第一职责,把游客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景区工作成效的主要考核指标。通过季度景区服务质量评价和游客满意度测评机制,了解游客满意度动态,引导和督促景区围绕游客意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提升质量,形成旅游经济平稳发展和竞争力提升的内生机制,树立旅游景区良好形象,全面提高旅游景区游客满意度指数。

  (四)有效开展旅游景区整治督查

  从月日开始,在集中整治期间,全市分为至个督查小组,重点围绕旅游景区整治,对全市旅游景区开展督查,重点强化对全市家级、家级、家级景区和家省级旅游度假区的督查力度。督查工作具体由市领导带领督查小组开展,注重挖掘亮点、发现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月日至月日)。各地要根据市统一部署,研究制订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旅游景区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加强动员宣传,层层抓好落实,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日至月日)。深入开展全市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对外的、农家乐、乡村旅游景区等各类景区的内外卫生、水体、水域、植被、违法建筑等系列整治工作,彻底清除景区内外“脏、乱、差”等问题,切实提升景区质量。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各相关景区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市将组织开展验收检查,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给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以迎接省组织开展的验收检查。各地和各景区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健全优化景区的长效机制,切实防止“脏、乱、差”现象反弹回潮,防止整治工作“走过场”“一阵风”。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及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夏重要讲话,统一思想,高度认识,做好全市旅游景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县(市、区)、嘉城集团是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景区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本地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时间表、任务书、线图和责任主体,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市旅游局要会同市农办(农经)、建委、国土、环保、交通、水利、文化、工商、嘉城集团等相关单位,研究和协调化解景区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工作指导与监督,并及时向市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

  、强化督查考核。各县(市、区)、嘉城集团要根据市的统一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迅速开展我市旅游景区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景区整治工作作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相关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联动督查,对开展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景区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落实按程序进行降级或摘牌处理。对于拒不整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事件,要按有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注重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营造浓厚氛围、形成思想共识,加强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要采用会议发动、造势、活动宣传等形式,为专项整治行动助阵,为干事鼓劲,努力营造克难攻坚、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附件:

  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市农办(农经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局、嘉城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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