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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旅游法》改变的嘉兴旅游

※发布时间:2013-10-30 14:16:5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本网讯10月1日,我国第一部旅游综《旅游法》正式实施。新法针对“零负团费”低价操作模式,设置了规范、和处罚性,要求旅行社不得以“零负团费”模式开展经营活动。同时,新法还对景区的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等作出具体规范,加大了对违规经营的处罚力度。

  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是《旅游法》实施的第一周,嘉兴旅游市场是否因新法的实施而出现一些新变化呢?

  旅行社:奉行“服务为王”

  长期以来,旅游业一直是低利润行业,很多旅行社以做总量存,而这种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旅游法》出台后,给旅游业的传统赢利模式带来很大的冲击。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正是因为《旅游法》的实施,给我市旅行社经营管理带来了一系列真真切切的变化。

  “《旅游法》实施后,线的价格变得更加透明,旅行社只得靠提升服务来获取市场。”嘉兴风光旅行社总经理鉏惠良告诉记者,黄金周前夕,该旅行社和每一名带团导游都签订了一份《导游人员带团质量书》。

  记者了解到,《导游人员带团质量书》共从7个方面对导游服务进行规范。“我们要求导游在带团过程中要全程热情服务。”鉏惠良称,《旅游法》实施后,导游的带团回扣没有了,“灰色收入”少了,但服务却不能少。

  另外,《导游人员带团质量书》还要求每一名导游做到严格按旅游合同行事,不准擅自增加或减少景点,不准私自增加购物点,不准接受小费和回扣。“当然,导游的收入结构也有变化,我们将C级导游每天的导服费从过去的60元提高到了110元。”鉏惠良说。

  记者还发现,今年黄金周期间,一日游也有了专旅游合同。“以前,一日游旅游合同没有全市统一的文本。”市区一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日游合同文本对整个旅程的明细更加明确,游客旅游过程中去哪个餐厅吃饭、去哪个景区游览、游览多长时间,都有明确的。

  景区:多措并举提升旅游品质

  谋变的不仅仅是旅行社,我市各大景区也在提升旅游品质上下功夫。

  “每年的黄金周,都是对全国旅游、城市旅游、景区旅游的综合水平考试,这种直接面对市场的考试比评定景区等级来得更为现实、更为直观,也更为仔细。”市旅游局副局长周红霞说。

  在提升旅游品质方面,乌镇景区可谓走在了全省的前列。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十一”黄金周期间,乌镇景区接待国内外游客48.94万人次,再创历史新高。

  据介绍,在今年9月,乌镇景区就开始研判旅游市场新趋势,提前充分准备预案,加强一线管理,以应对自驾游骤增的局面。事实也的确如此,今年国庆假期,自驾游市场异常火爆,到乌镇的游客八成以上为自驾自助游

  国庆之前,乌镇景区携手交通、、、汽运中心等部(单位),将服务延长到游客必经的高速公到景区入口段,以“保畅通、保通道、保分流、保管控”为目标,共同保障辆的通畅无障碍。此外,该景区还在各主要道和交叉口,增设告示牌和指向标志牌,并制作镇区交通示意图,以方便自驾游客。

  “面对休闲旅游市场需求,乌镇景区以优质人性化的服务,赢得了市场和旅游者的口碑。”乌镇景区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整个黄金周期间,景区内没有买卖的行为,更没有导游带团拿回扣的事情。景区一店一品、一品一景的经营模式,不仅实现了“钱袋”和“口碑”兼得,而且定价的合也让游客满意。

  另据悉,面对国庆长假期间大量的人流、流,我市不少景区启动了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停、游乐、餐饮、交通等服务。如盐官景区试行免费停管理,受到广大游客的好评;西塘景区启动了东入口,大大缓解了主入口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