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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实施半个多月 嘉兴旅游市场出现“一多二少

※发布时间:2013-11-4 14:39:0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备受关注的《旅游法》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我市旅游市场出现了“一多二少”的局面,旅游费用增加,游客对旅行社投诉、导游回扣减少。目前,市旅游局与市旅行社协会正在调研导游收入待遇问题,在导游收入“缩水”后,一部嘉兴地方的《导游基本工资及补贴标准的指导性意见》将出台。

  旅游费用增加

  国庆长假过后,一阵旅游价格“跳水风”又吹起,让很多观望的人暗暗生出价格回落至《旅游法》实施前的念想来,但事实上,虽然游客数量下滑有点厉害,一些热景区、景点酒店以及飞往当地的机票价格等打折力度很大,但是要回到原先的价格是不太可能了。

  “国庆长假后,旅游价格回落,这是惯例,但比过去的价格还是要高很多。”记者采访了市区几家旅行社的老总,他们都表示,目前的出游价格相比国庆黄金周,有些线下降了15%,但比过去还是要高很多。记者看了一些出境游的价格,泰国游的常规线目前是5000多元,韩国游的线也近5000元,而国内长线游,如云南游的6天双飞价格在4000多元,山东的4日游价格近3000元,比过去要贵不少。

  业内人士表示,《旅游法》实施后,旅游费用回到了合适的,过去“零负团费”的现象今后不会再出现。“虽然目前游客量会滑落,但相信过一段时间后,游客会接受这个事实。”一业内人士表示。

  投诉下降到“零”

  《旅游法》实施半个多月来,即使中间包含了一个原本是投诉重灾区的“十一”黄金周,嘉兴的旅行社竟然也创造出奇迹,投诉基本为“零”。“目前只收到一起投诉,是因为6日的台风天,旅行社出于安全考虑,不得不取消参观的一个景点,这也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嘉兴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赵旭光告诉记者

  按照过去的投诉比例,一般对于旅行社的投诉会占到总投诉量的一半,但今年《旅游法》实施后,嘉兴的旅行社严格按照实施,投诉量反而直线下降,“应该说,嘉兴的旅行社常的,加上之前《旅游法》宣贯到位,执法部也加大了执度与监管,从效果来看是好的。”赵旭光解释,旅游费用回归后,因为利润透明,消费者消费得明明白白,投诉量大大下降。

  “购物游”还会存在

  《旅游法》公布后,很多人发现其中明确: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旅游购物。这让很多热爱血拼的游客非常痛苦。

  “其实,这是对《旅游法》的误读,《旅游法》是指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旅游购物,但是如果行程中安排游客活动,游客自愿购物,并不《旅游法》。”嘉兴风光旅行社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是购物的天堂,进入年末打折季,很多游客到就是为血拼,如果不让游客购物,游客反而会很难受。如何协调这中间的矛盾呢?该负责人表示,可以给游客安排购物的时间,让游客去铜锣湾、中环、尖沙咀等地游玩,至于购不购物,就凭游客的心情,“相信这样的购物游应该还是会存在的。”

  另外,有些购物场所,看上去是购物点,实则是景区,如嘉兴的海宁中国皮革城是AAAA景区。这个国庆长假中,海宁中国皮革城接待的游客量就不小。“我们地接安排线时也常小心,我们在合同上注明海宁中国皮革城是景区,游客到景区游玩是不违规的。”嘉兴假日国际旅行社总经理顾明庆表示,海宁中国皮革城的名气很大,是很多游客点名要去的景点之一。

  而为了规避风险,一些旅行社则放弃了海宁中国皮革城这个景区,“按照规章办事,不带旅客过去了。”嘉兴市旅游社总经理杨明军告诉记者

  新版合同更重细节

  《旅游法》实施后,新版合同与旧版合同最大的不同点是,游客住宿的酒店、用餐的饭店等要一一标注清楚,旧版合同含糊其辞,一般只写“三星级同级酒店”或者“四星级同级酒店”等,“说是说四星级同级酒店,但区别还是挺大的。”嘉兴风光旅行社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过去用餐的地方也不明确店名,现在必须要把这些清楚写入合同中,一旦中途有改变,可以视作旅行社违约。

  还有一个大的改变是,《旅游法》实施后,咨询中提到的线、景点酒店等,都要跟实际旅行中的情况相一致,过去旅行社会用“以出团前为准”这样的措辞,“这是不对的,在咨询过程中承诺的,在实际操作中就要履行,如果有改变,就是欺诈行为。”嘉兴风光旅行社的有关负责人表示,过去很多时候会发生旅行中改变景区(点)的情况,现在是绝对不允许的,除非要参观的景区(点)因为不可抗因素而不能到达,其他的行为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嘉兴导游将提薪

  《旅游法》实施后,“缩水”最厉害的是导游的薪水。业内人士都知道,导游的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导游补贴加上购物、吃饭的回扣等,而回扣占的比例很高。《旅游法》实施后,回扣没了,导游的收入大幅度下降,“仅仅靠单位发的工资,很难养活自己。”鉴于此,已经有导游转行,剩下的有不少也在犹豫是不是要转行,“如果旅行社能提高我们的工资待遇,愿意留下来干这一行的还是很多的。”一些导游表示。

  《旅游法》对导游薪酬和权益其实有一定保障的,其中有条文明确,为保障导游的收入,旅行社必须与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全额向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等,从源头上了各类导游都有固定的收入渠道。

  嘉兴的旅游市场还是挺正规的,导游有底薪,带团有补贴,但考虑到导游收入下降的实际问题,我市将出台的《导游基本工资及补贴标准的指导性意见》,对导游收入开出“指导价”,即旅行社导游的月基础工资的平均水平,参照当地标准执行;地接导游接团补贴,在本单位工作服务时间两年以内的60元/天,在本单位工作服务时间两年以上的70元/天;全陪初级导游带团补贴100至150元/天,中级导游每天增加50元,高级导游每天增加100元。总体来说,嘉兴导游的工资将上涨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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