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市“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会议明确了我市今年“三改一拆”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记者从会上获悉,从2015年起,嘉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和“无违建镇(街道)”创建三年行动,其中创建“无违建县(市、区)”的必须使所辖镇(街道)100%达到“无违建镇(街道)”标准。
2014年,我市“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呈现拆、大力创、成效好的局面。全市共完成“三改”面积1722.8万平方米,完成拆违2013.8万平方米,拆违总量居全省第三;累计拆改出土地面积2.99万亩,拆后土地利用率达到81.5%。
在此过程中,各县(市、区)把积极创建省“无违建县(市、区)”作为深化“三改一拆”行动利器,其中,海宁市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接受了省“无违建县(市、区)”考核验收,南湖区和平湖市接受了省“无违建”创建先进单位考核验收。全市有46个镇(街道)接受了市“无违建镇(街道)”考核验收。
2015年是全省“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冲刺之年、深化之年,今年我市将围绕“两美”嘉兴建设,发挥好“三改一拆”大平台作用。根据统一部署,今年全市“三改一拆”行动要确保完成“三改”面积1200万平方米,拆违面积1000万平方米。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来看,今年要完成处置150万平方米及以上违法建筑的县(市、区)有南湖区、平湖市、海宁市、桐乡市。
在推进“三改一拆”行动的同时,我市将全面开展“无违建”创建工作,并下发了《嘉兴市“无违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据了解,创建“无违建县(市、区)”、“无违建镇(街道)”应达到“三无一率一稳”的基本要求,即量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非法“一户多宅”、土地拆后利用率达到60%以上、做到无因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工作不到位引发重大群体事件,拆除和旧住宅、旧厂区、城中村中无重大安全事故。
根据创建目标,今年我市确保成功创建1个“无违建县(市、区)”,力争成功创建2个,“无违建镇(街道)”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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