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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局提醒供港食品生产企业应关注即将实施《食物内除害剂规例2014年8月6日星期三

※发布时间:2014-8-6 15:41:2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嘉兴局提醒供港食品生产企业应关注即将实施《食物内除害剂规例》

  特别行政区《食物内除害剂规例》(以下简称《规例》)将于今年月日起正式实施。《规例》对进口或在生产消费的所有食品中所有可能的除害剂(主要包括杀虫剂、除草剂、灭鼠剂及杀真菌剂)残留,对种农药制定了项残留限量标准,涉及种(类)食品农产品。

  与现行执行标准相比,《规例》规管的产品种类和农残项目均成倍增加,对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势必导致输港产品检测项目大幅增加,检测周期延长,企业备案种植的投入也会加大。《规例》的实施必将对广大供港食品农产品企业产生重要影响。

  为此,嘉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辖区相关企业应高度重视《规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了解《规例》要求和相关的最新信息,全面掌握新的化学品残留限量标准和要求,确保输港产品符合港方的要求。同时,要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做好产品风险分析,及早采取应对措施;加强对所使用原料质量安全的管理,建立并完善企业产品质量自控体系、产品溯源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机制。对照供港食品、农产品的要求,自主检查,主动整改,积极与检验检疫部沟通;同时,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研究《规例》实行对本行业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向地方主管部进行汇报,多渠道与有关部进行沟通,指出存在的困难,争取最大程度地降低输港产品的成本和风险。

  (胡 珂